子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子长市2024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定
(2025年11月13日子长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子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监督财政预决算办法》规定,子长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武占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李红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24年市级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子长市202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子长市2024年市级财政决算。
子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