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是子长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进行工作,对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2、主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3、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以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5、根据市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