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子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2024年6月27日子长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共子长市委、子长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子长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子发〔2024〕34号),子长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将子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子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为预算工作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法制工作委员会。
子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6月27日
